查詢:《中國委托公證人 》鄧兆駒律師 910 99999
- 企業法人:公司、企業文書公証、CEPA証明書、商業或經濟交易事務,如房地產、合資投資。
- 個人公証:寡佬証‧委托書‧收養‧繼承遺產‧贈與‧親屬來港.經濟交易事務,如房地產。
旺角律師行:66899999(旺角地鐵站)
雅蘭中心一期1107,1127-8室
觀塘律師行:68299999(觀塘地鐵站)
開源道63號福昌大廈2字(滙豐對面.近APM)
荃灣律師行:62488888(荃灣地鐵站)
南豐中心23樓
沙田律師行:67599999(沙田火車站)
新城市中央廣場二座21樓2109室(宜家傢俬樓上)(沙田火車站步行3分鐘到達)
元朗律師行:64288888(元朗輕鐵站)
元朗匯豐大廈7樓701室(匯豐銀行樓上)
CEPA證明書,由工貿署評審和証書批核。
根據申請者申報及遞交的文件資料,工貿署會評審有關申請者是否符合 CEPA 附件5規定的香港服務提供者標準。
工貿署認為符合 CEPA 附件5規定的香港服務提供者標準的申請者會同時獲發《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》。如獲批的申請涵蓋多個服務行業,工貿署會就每個獲批的服務行業簽發一份《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》。若申請者未能提供正確資料及/或所需的文件資料(包括法定聲明),其申請將不獲批准。
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向工貿署申請《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》時,須遞交下列文件:
所指的法定聲明,必須由申請者的負責人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《宣誓及聲明條例》(第11章)的程序及要求作出及簽署。該法定聲明須用中文填寫,有關副本須經由內地認可的公證人(即中國委託公證人)核證。
每份《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》申請書必須包括:
根據內地在《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》(CEPA)附件4中向香港開放服務貿易的具體承諾,服務提供者如能符合 (CEPA) 附件5內"服務提供者"定義和相關規定,便可享有(CEPA)附件4中的優惠待遇。
有關行業的服務提供者可由2003年11月17日起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工業貿易署申請《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》。
有關申請程序已詳列於工業貿易署《致服務提供者通告第2/2003號》主體文本。
| 香港 灣仔總行 |
旺角 雅蘭中心一期 |
沙田 新城市 中央廣場 |
荃灣 南豐中心 |
元朗 元朗貿易中心 |
| 軒尼詩道139號 | 彌敦道 | 沙田火車站 宜家傢俬樓上 |
荃灣地鐵站 | 青山道 |
| 中國海外大 20樓全層 |
雅蘭中心一期 1107室 |
新城市中央廣場 2座21樓 2109室 |
南豐中心23樓 | 元朗貿易中心 28樓B1室 (麥當奴樓上) |
‧寡佬証
‧繼承國內遺產| . | 個人委托 | 1500元 |
| . | 收養子女 | 1500—2100元 |
| . | 收養委托 | 700—1500元 |
| . | 婚姻狀況 | 1000—1400元 |
| . | 繼承遺產 | 1800元 |
| . | 放棄繼承 | 1800元 |
| . | 事實收養 | 1,500—2,100元 |
| . | 贈與書 | 1800元 |
| . | 親屬來港 | 1500元 |
| . | 來港接產 | 2000元 |
| . | 經濟擔保 | 2000元 |
| . | 結婚證明 | 1000元 |
| . | 一般聲明 | 1500元 |
| . | 公司委托書 | 3500元 |
| . | 證明文件原本 | 1500元 |
| . | 證明文件複印本 | 1500元 |
| . | 有限公司證明 | 3000元 |
| . | 無限公司證明 | 2500元 |
| . | CEPA附件法定聲明 | 3500元 |
| .附件 .轉遞費 .行政附加費 .雜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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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份$100 公證收費1/3 $30 $50 |
| 葉謝鄧律師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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